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13-1

快速跳轉
  1. 1.第九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一併標租之公用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其承租人有意續租時,應於租期屆滿六個月前以書面申請換約,經出租機關同意,得換約續租,並以三次為限。
  2. 2.前項續租,其起租日期為原租期屆滿之次日,原租期屆滿時不受第十四條有關應返還租賃物並停止使用之限制。
  3. 3.第一項出租機關同意續租之條件、續租之年租金計收基準等事項,由財政部定之。
  4. 4.本條文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六月一日修正施行前已依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標租並完成決標,於修正施行後租期屆滿前重新辦理標租並完成決標者,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承租人得依決標之年租金優先承租,並依修正施行後之規定簽訂新租約。
  5. 5.本條文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六月一日修正施行前已依第九條第二項規定標租並完成決標,該租約於修正施行後租期屆滿者,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辦理換約續租,並以一次為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13-1條的規定,可以得出以下解釋: 1. 根據2013年12月25日修正施行的本辦法,對於以一併標租方式出租的非公用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在租期屆滿前,如果出租機關沒有其他處分利用計畫,可以重新進行標租並且完成決標。在重新標租時,承租人有優先承租的權利,並且可以按照決標的年租金承租相同的土地和建築改良物,同時需要簽訂新的租約。 舉例:如果一個政府機關的辦公大樓的租期將要屆滿,該政府機關決定重新標租該辦公大樓,並且對所有有興趣承租該辦公大樓的機構或個人進行招標。最後,決標的結果為一家公司承租該辦公大樓。根據前項規定,該公司可以按照決標的年租金優先承租該辦公大樓並簽訂新的租約。 2. 根據前一項的規定,重新標租後,承租人如果成功標得或者優先承租該土地和建築改良物,他們可以在原租期屆滿的次日起開始租用。同時,原租期屆滿時,他們不受第十四條有關返還租賃物並停止使用的限制。 舉例:一家公司租用了一個工廠的土地和建築改良物,租期為5年。在租期屆滿的前一天,該公司成功地在重新標租中獲得了這個工廠。根據前項規定,該公司可以在原租期屆滿的次日起再次租用這個工廠,而不用返還原先租約中的租賃物或停止使用該工廠。 3. 如果承租人有意成為優先承租者,他們需要在租期屆滿前的一定期限內向出租機關申請重新進行標租。這個一定期限由管理機關來定,但不能少於六個月。 舉例:一家公司租用了一個商業辦公樓,租期將在明年屆滿。該公司希望能夠繼續租用這個辦公樓,因此需要在租期屆滿之前的一定期限內向出租機關申請重新標租。如果該一定期限為六個月,那麼該公司需要在租期屆滿前至少六個月的時間內提交重新標租的申請。

相關函釋 1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 13-1 條規定:「依第九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一併標租之非公用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其承租人有意續租時,應於租期屆滿六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 13-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