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非公用不動產案件之申請書表不合格式,或檢附證件有欠缺者,應通知限期補正。
根據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24條,如果租用非公用不動產案件的申請書表不符合格式,或檢附的證件有缺失,管理機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此條款的目的是確保申請文件的正確性和完整性。 參考資料: -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2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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