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 2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租賃契約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雙方當事人。 二、租賃標的。 三、租期。 四、租金及繳納方式、逾期違約金及計收基準。 五、使用限制。 六、終止租約條件。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