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27

快速跳轉
  1. 1.漁會理、監事及總幹事違反法令、章程,危害漁會信用部者,視情節輕重,依下列各款之規定處置: 一、依漁會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解除總幹事或理、監事職務或停止其職權。 二、依銀行法有關規定處罰鍰、勒令停辦全部或部分業務。 三、依銀行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廢止信用部或分部許可。
  2. 2.前項第一款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財政金融部門洽商建設或農業部門報經財政部或逕由財政部洽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第二款及第三款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財政金融部門洽商建設或農業部門後轉報財政部准或逕由財政部命令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了對於漁會理事、監事及總幹事違反法令、章程,危害漁會信用部的處置方式。根據該條第一項,在違規情節輕重的情況下,可以依照以下各款的規定進行處置:一、根據漁會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解除總幹事或理事、監事的職務,或者停止其職權;二、根據銀行法的相關規定,處以罰款,或者勒令停辦全部或部分業務;三、根據銀行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廢止信用部或分部許可。 根據該條第二項的規定,對於前項第一款的處置,需要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財政金融部門和農業部門進行洽商,或者由財政部或者財政部命令辦理。而對於前項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處置,需要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財政金融部門和農業部門進行洽商,後轉報財政部核准,或者由財政部命令農業委員會辦理。 舉例來說,如果某漁會信用部的總幹事違反了法令或章程,危害了漁會信用部的運作,根據該條的規定,可以解除其職務或者停止其職權。這個處置需要由地方政府的財政金融部門和農業部門進行洽商,或者由財政部或者財政部命令辦理。

  • 法令名詞
  • 第四十九條條文
  • 銀行法法規
  • 罰鍰名詞
  • 第一百三十六條條文
  • 廢止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第 27 條規定:「漁會理、監事及總幹事違反法令、章程,危害漁會信用部者,視情節輕重,依下列各款之規定處置: 一、依…」(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第 2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