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 5-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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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5-2條,以下是針對該條的解釋: 1. 第十三條第三項:本條例中的員工退休金存款專戶指的是,機關、事業單位或團體為其員工在要保機構開立的員工退休金存款專戶,或者是與退休金存款相當的退職金、離職金存款專戶。 2. 前項所提到的員工退休金存款專戶包括,要保機構在本機構或其他要保機構為其員工開立的退休金存款專戶。 根據參考資料,這些條文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員工的退休金權益,並規定了要保機構應為員工開立退休金存款專戶。這樣的規定有助於確保退休金的安全性和保障員工退休後的生活。
- 第十三條第三項條文
- 退休金名詞
- 存款保險條例 第 13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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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