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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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為新臺幣,以維持現行法規之適用,特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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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1條的內容是為了確保現行法規的適用而制定的。根據這個法條,將現行的貨幣單位折算成新台幣的方法是根據法定刑罰金部分的數字進行換算。具體來說,根據這個法條,在罰金金額為新台幣1,000元以上的情況下,這個數字將被以百元為單位進行計算。例如,如果罰金金額為新台幣1,500元,則實際折算後的數字為15個百元,即新台幣1,500元。
立法沿革 1 版
(0810630 制定)
為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為新臺幣,以維持現行法規之適用,特制定本條例。
立法理由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問題,涉及法規適用之一致性,爰於本條明定制定本條例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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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630 制定)
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問題,涉及法規適用之一致性,爰於本條明定制定本條例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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