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商之會計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由同業協商訂定注意事項,報經財政部備查。
根據票券商管理辦法第 36 條,票券商的會計事務除了受法令另有規定外,還可以由同業協商制定注意事項,並報經財政部備查。這表示票券商在執行會計事務時,除了需要遵守相關的法令規定外,還可以與同業共同商討並制定注意事項,以確保會計事務的正確性。這些注意事項需要報經財政部簽核後才能進行。具體的注意事項則需要參考相關法規和指引文件,以及同業之間的共識和經驗。注意事項的制定有助於建立一個統一的標準和程序,提高票券商的會計工作效率和準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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