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 第 2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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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票券交易商辦理徵信調查與財務業務分析工作,應聘請專門人員擔任,並報請財政部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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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第24條的規定,在辦理徵信調查和財務業務分析工作時,短期票券交易商必須聘請專門的人員擔任這項工作,並且需要向財政部報備核准。具體的相關資料可參考最新公布的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例如,根據財政部於民國82年2月8日及82年3月10日公告的資料,短期票券交易商需要遵守相應條例的規定並報備相關資訊。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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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