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農漁會投資新設銀行或以信用部作價投資新設銀行程序及設立標準5

快速跳轉

農、漁會經准以其信用部作價投資新設銀行者,原有之信用部本部或分部得經財政部之核准改為該新設銀行之分支機構。 新設銀行辦理農漁民貸款、農企業貸款及農業有關之貸款,其餘額對其授信總額之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或農業生產占國民生產總額比率之十倍,並以孰低者為準。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農漁會投資新設銀行或以信用部作價投資新設銀行程序及設立標準第5條,農、漁會經核准以其信用部作價投資新設銀行後,原有的信用部本部或分部可以經財政部的核准改為該新設銀行的分支機構。 對於新設銀行辦理的農漁民貸款、農企業貸款以及農業有關的貸款,其餘額對其授信總額之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或者不得低於農業生產占國民生產總額比率之十倍,並以兩者中最低的標準為準。 參考資料: - 農業金庫轉型為純粹金融機構現況與展望(財政部金融局)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農漁會投資新設銀行或以信用部作價投資新設銀行程序及設立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農漁會投資新設銀行或以信用部作價投資新設銀行程序及設立標準第 5 條規定:「農、漁會經核准以其信用部作價投資新設銀行者,原有之信用部本部或分部得經財政部之核准改為該新設銀行…」(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農漁會投資新設銀行或以信用部作價投資新設銀行程序及設立標準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