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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款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定期存款存單之質借條件如下: 一、申請質借人限於原存款人。 二、辦理質借之銀行,限於原開發存單之銀行。 三、質借期限,照銀行一般貸款之規定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原存單上所約定之到期日。 四、質借成數由各銀行在存單面額內自行斟酌辦理。 五、質借利率由各銀行自行斟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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