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款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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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存入之定期存款之逾期處理,於本辦法施行後,未另訂新約者,仍依發布施行前定期存款中途解約及逾期處理辦法及存款銀行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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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定期存款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第7条的规定,该法规定了发布施行前存入的定期存款的逾期处理情况。在该法规定施行后,未与存款银行另行订立新约者,仍按照发布施行前的《定期存款中途解約及逾期處理辦法》和存款银行的规定进行处理。 参考资料:《定期存款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
- 定期存款中途解約及逾期處理辦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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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