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應確認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條件符合本辦法規定,該等確認文件及紀錄應建立專卷留存備查。
根據信用合作社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23條,信用合作社應確認內部稽核人員的資格條件符合該辦法的規定。這些確認文件和紀錄應該建立專卷留存,以供查核之用。 這條法規的參考資料可能是信用合作社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根據該辦法的要求,信用合作社應該確保其內部稽核人員具備適當的資格和能力,例如專業知識和經驗。這些資格條件可能包括相關的學歷、專業證書或執業許可證。信用合作社應該對內部稽核人員進行評估和確認,確保其資格條件符合要求。這些確認文件和紀錄應該保存在一個專用的卷宗中,以便稽核機構查核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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