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轉投資管理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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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票券金融公司申請轉投資時,除應提出符合第五條及前條規定之自評表(格式如附表)外,並應檢具下列書件: 一、董事會會議紀錄。 二、配合政府經濟發展計畫或金融政策之說明。 三、轉投資計畫書(包括轉投資事業股東結構、經營團隊成員、業務範圍、業務之原則及方針、業務發展計畫、未來三年財務預測、投資效益可行性分析)。 四、轉投資對票券金融公司未來整體營運發展策略之影響及績效評估。 五、對轉投資事業之管理及風險評估機制。 六、票券金融公司與轉投資事業或第三人間有關客戶資料之保密措施。 七、票券金融公司與轉投資事業間對業務經營有利益衝突事項、防止內線交易事項之內部規範。 八、票券金融公司與轉投資事業間符合常規交易之規範。 九、其他依轉投資事業特性應另行檢具之評估資料。
- 2.票券金融公司申請轉投資與票券金融公司業務密切關聯之企業,除應檢具前項規定之書件外,並應提出申請轉投資事業與其業務密切關聯之具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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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票券金融公司轉投資管理辦法第 8 條」的內容,票券金融公司在申請轉投資時,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 董事會會議紀錄:申請轉投資的公司應提供董事會會議的紀錄。 2. 配合政府經濟發展計畫或金融政策之說明:申請公司應說明其轉投資計畫如何符合政府的經濟發展計畫或金融政策。 3. 轉投資計畫書:申請公司應提供轉投資計畫書,其中包括轉投資事業的股東結構、經營團隊成員、業務範圍、業務原則及方針、業務發展計畫、未來三年的財務預測以及投資效益可行性分析。 4. 轉投資對票券金融公司未來整體營運發展策略之影響及績效評估:申請公司應提供轉投資對該公司未來整體營運發展策略的影響及績效評估。 5. 對轉投資事業之管理及風險評估機制:申請公司應提供對轉投資事業的管理及風險評估機制。 6. 票券金融公司與轉投資事業或第三人間有關客戶資料之保密措施:申請公司應提供票券金融公司與轉投資事業或第三人之間有關客戶資料的保密措施。 7. 票券金融公司與轉投資事業間對業務經營有利益衝突事項、防止內線交易事項之內部規範:申請公司應提供票券金融公司與轉投資事業之間對業務經營有利益衝突事項和防止內線交易事項的內部規範。 8. 票券金融公司與轉投資事業間符合常規交易之規範:申請公司應提供票券金融公司與轉投資事業之間符合常規交易之規範。 9. 其他依轉投資事業特性應另行檢具之評估資料:申請公司應提供其他根據轉投資事業特性應另行檢具的評估資料。 以上資料來源需符合最新的「票券金融公司轉投資管理辦法」相關法規。
- 第五條條文
- 第三人名詞
- 內線交易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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