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2條,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在獲得主管機關核准後,如果需要變更已登載在許可證照上的事項,則需向主管機關提交相關文件申請換發新的許可證照。 這個法條的目的是確保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的許可證照上的登載事項是正確且最新的。當機構需要變更登載事項時,必須經過主管機關的核准才能進行相應的變更。請注意,這僅針對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其他類型的機構可能有不同的法規要求。 作為參考資料,可以查閱《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相關法規,以了解更詳細的規定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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