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第32條規定了以下內容: 1. 投資人在質權設定短期票券時,必須以帳簿劃撥方式進行,並且在質權塗銷時,由票券商或清算交割銀行代為辦理。 2. 如果投資人是為質權人辦理質權塗銷,則應委託清算交割銀行代為辦理。 3. 集中保管機構在質權塗銷時,應根據質權塗銷數額,在票券商的質權部位、清算交割銀行的質權部位或投資人的質權部位扣除對應的數額,並且立即通知清算交割銀行在出質人的自有部位或質權人的質權部位上記錄質權塗銷的數額。 根據最新的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修正至2019年12月31日),可以得知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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