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核工作底稿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是否已盡專業工作責任之證明,並供為編撰查核報告之依據;查核報告中所提出之意見及事實均應於查核工作底稿中提供確實之證據。
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金融資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第15條是指查核工作底稿的用途和內容。該條規定了查核工作底稿的作用是證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是否已經履行了專業工作責任,並作為編撰查核報告的依據。同時,該條還要求查核報告中提出的意見和事實應提供確實的證據。 例如,假設一位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負責查核某公司的金融資產證券化項目。他在進行查核工作時,根據財政部委託查核金融資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第15條的規定,應編製查核工作底稿,並在其中提供相關的證據,以證明他已盡職履行查核工作責任。最終,他將根據查核工作底稿的內容,撰寫查核報告,並在報告中提供確實的意見和事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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