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查找到的資料,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不動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第 2 條的解釋如下: 1. 本辦法所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是指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之考試及格,並且領有證書,才能開展相應的職業。這些職業包括會計師、律師、不動產估價師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的人員。 舉例:根據資料顯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了相應的考試科目和合格標準,並且成功通過考試才能取得證書。 2. 本辦法所稱不動產證券化關係人包括了受託機構、不動產管理機構、不動產資產信託的委託人、信託監察人以及其他參與不動產證券化過程的相關人員。 舉例:根據資料顯示,不動產證券化關係人包括了信託監察人,這些人的職責是監督不動產資產信託的運作情況,確保符合相關的法律和規定。 以上回答是根據資料提供的相關法規進行的逐條釋義,並且與問題有關聯度,所使用的參考資料是根據問題提供的資訊進行查找和分析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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