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營業期間或監理期間之換算,一年以三百六十五天計算。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第10條,該辦法規定營業期間或監理期間的換算方式是以365天計算一年的時間。 参考資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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