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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無法提供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19條的解釋。
依本條例所處之罰鍰,拒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立法理由參考證券交易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與管理外匯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明定拒不繳納罰鍰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除爭取時效外並能產生警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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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一、本條刪除。 二、依本條例所處之罰鍰,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之規定,應回歸行政執行法,爰刪除本條。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參考證券交易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與管理外匯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明定拒不繳納罰鍰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除爭取時效外並能產生警惕效果。
一、本條刪除。 二、依本條例所處之罰鍰,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之規定,應回歸行政執行法,爰刪除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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