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益彩券管理辦法11

快速跳轉

除發行機構、受委託銷售機構或經銷商外,不得銷售彩券。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11條的規定,除了發行機構、受委託銷售機構或經銷商之外,其他機構或個人都不得銷售彩券。這意味著只有被授權的機構或人員可以合法地銷售公益彩券。 範例:例如,一個公司想要銷售公益彩券,但如果該公司不是獲得相應授權的發行機構、受委託銷售機構或經銷商,則根據該法規,該公司是不被允許銷售彩券的。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益彩券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 11 條規定:「除發行機構、受委託銷售機構或經銷商外,不得銷售彩券。」(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