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編製個體財務報告,得免編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八號所規範之部門資訊。
根據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3條,銀行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可以免編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八號所規範之部門資訊。這意味著銀行在編製財務報告時可以不必受到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八號對於部門資訊的要求。 一個與參考資料相關的範例是,銀行在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可能不需要提供每個部門的財務資訊,而是只需提供整體的財務報告。這取決於銀行是否選擇參照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3條所允許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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