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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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機構對電子票證應採取下列防護措施: 一、建立安全防護策略 (一)確認電子票證之合法性。 (二)採用戶代號與固定密碼者,應有一定之安全設計。 (三)儲存於電子票證之個人資料必須保護。 二、制定作業管理規範:制定電子票證交貨控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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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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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資料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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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