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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發行人或總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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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 14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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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或總
代理人
應於每一營業日公告所發行或代理之境外結構型商品參考價格資料。
受託或銷售機構應於本會所定期限內,製作並交付書面或電子檔案之交易確認書、對帳單或其他證明文件予投資人,並應於對帳單上
揭露
最近之參考價格供投資之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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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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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發行人或總代理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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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商品之審查與銷售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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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附則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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