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接管辦法 第 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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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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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金融機構接管辦法第16條規定,該辦法自發布日施行。這表示該法規在發布後即生效,具有適用性。以最新的資料來看,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於2019年修訂的金融機構接管辦法,第16條規定了接管辦法的施行時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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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