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 1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金融消費爭議當事人,就他方當事人於爭議過程所提出之申請及各種說明資料或協商讓步事項,除已公開、依法規規定或經該他方當事人同意者外,不得公開。
- 爭議處理機構及其人員對所知悉金融消費爭議之資料及評議過程,除法規另有規定或經爭議雙方之同意外,應保守秘密。
- 爭議處理機構應定期揭露金融服務業申訴及評議案件之統計資料。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1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