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 24 條(申請評議程序之訂定及不受理之情形)

  1. 1.金融消費者申請評議,應填具申請書,載明當事人名稱及基本資料、請求標的、事實、理由、相關文件或資料及申訴未獲妥適處理之情形。
  2. 2.金融消費者申請評議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爭議處理機構應決定不受理,並以書面通知金融消費者及金融服務業。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爭議處理機構應通知金融消費者於合理期限內補正: 一、申請不合程式。 二、屬金融消費爭議。 三、未先向金融服務業申訴。 四、向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後,金融服務業處理申訴中尚未逾三十日。 五、申請已逾法定期限。 六、當事人不適格。 七、曾依本法申請評議而不成立。 八、申請評議事件已經法院判決確定,或已成立調處、評議、和解、調解或仲裁。 九、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情形。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規定申請評議的程序與九款不受理事由,最關鍵是須先向金融業申訴並等三十日,逾期未妥適處理才能申請。

Q · 被金融業坑了,可以直接去申請評議嗎?

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申請評議前必須先向金融服務業「申訴」,且申訴後要等三十日;金融業逾三十日未妥適處理、或處理結果你不接受,才可在六十日內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直接跳過申訴衝到評議中心,會依本條第三款不受理而退件。本條另列九款不受理事由,程序瑕疵可補正,實體不適格則直接退件。

白話解讀

被銀行、保險、證券商坑了之後,你手上其實有一張很多人不知道的底牌:免費的評議機制。不用請律師、不用繳裁判費,判下來金融業在一定金額內還必須接受。但這張底牌不是想用就能用,這條列出 9 種被退件的情形。最常見的陷阱是第三款跟第四款:你要先跟金融業「申訴」,等 30 天沒解決才能申請評議。很多人被拒絕當下就想評議,直接衝去評議中心是走不通的。還有第五款的時效:向金融業申訴後 30 天沒妥適處理或你不滿意處理結果,要在 60 天內申請評議,錯過就永遠關門。這條表面看是冷冰冰的程序規定,實際上是一張通關地圖。地圖看錯了,你連那座免費法庭的門都摸不到。

法律定性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為申請評議的程序門檻規定,明定申請書應載明事項,並列舉九款應不受理之情形(含申請不合程式、非屬金融消費爭議、未先申訴、申訴未逾三十日、逾法定期限、當事人不適格、曾評議不成立、已有確定判決或其他爭議解決、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情形)。其中可補正者應通知限期補正,不可補正者直接不受理。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什麼叫「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業者有回我信了算不算?

不算。「妥適處理」不是「有回信」,是「結果讓消費者能理解且合理」。業者回「依合約規定不予受理」卻不說明原因,在評議實務上常被認定為未妥適處理,本條第四款三十天期滿後就可以申請評議。內行人提示:書面申訴時直接寫明限期三十日內妥適處理,否則將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申請評議。

Q2評議的判斷結果有法律效力嗎?業者會接受嗎?

有。在投資型商品與非投資型商品的一定金額門檻內(本數據請以現行法為準),業者必須接受;超過門檻則需雙方同意。評議書經法院核可後具有與確定判決相同效力。內行人提示:若金額剛好在強制接受門檻邊緣,評估能否合理拆案分別申請,通過率會明顯提高。

Q3已經申請過評議不成立,同樣的事還能再申請嗎?

第七款明文排除同一事件重複申請評議,但不阻止你後續提起民事訴訟。評議不成立時會發給評議不成立證明書,在後續訴訟中是重要佐證。內行人提示:評議不成立後可先考慮向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調處,多一次不必打官司就解決的機會。

Q4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是什麼?

規範申請金融評議的程序與九款不受理事由,是進入免費評議機制的程序門檻條文。

Q5九款不受理事由差在哪?

可補正的程序瑕疵(如申請不合程式)會通知限期補正;實體不適格(如當事人不適格、曾評議不成立、已有確定判決)則直接退件。

Q6什麼叫「申訴未獲妥適處理」?

不是有回信就算,而是處理結果讓消費者能理解且合理;空泛回覆「依合約規定」常被認定為未妥適處理。

Q7向金管會檢舉跟向金融業申訴差在哪?

向金融業申訴是本條的前置要件(書面、留紀錄、可舉證);向主管機關檢舉不能取代申訴先行。

Q8金融評議怎麼申請?

先向金融業書面申訴 → 等三十日 → 備齊申請書(含原申訴信與業者回覆)→ 在法定期限內向評議中心遞件。

Q9申請評議要花多少錢?

評議本身免費,不用裁判費也不用律師費,這是相對於民事訴訟(裁判費約1.1%+律師費)最大的成本優勢。

Q10怎麼證明「申訴未獲妥適處理」?

保留書面申訴的郵戳或電子回執、業者的回覆內容,以及三十日期間的時間軸,作為佐證。

Q11申請書要怎麼寫才不會被退?

載明當事人資料、請求標的、事實、理由、相關文件,並具體寫出申訴未獲妥適處理之情形,避免漏項被通知補正。

Q12金融評議 vs 民事訴訟哪個有利?

評議免費、快、業者在門檻內強制接受;訴訟費用高但無金額上限且可強制執行。小額金融糾紛多數先走評議較划算。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費用效力前置要件
金融評議免費一定金額內金融業強制接受,經法院核可具確定判決效力須先申訴並逾30日
民事訴訟裁判費約1.1%+律師費確定判決可強制執行無申訴先行要求
調處(第23條)免費成立後具和解效力屬爭議處理機構處理程序之一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金融ADR制度(指定紛争解決機関、2010年導入)
🇰🇷 韓國금융소비자보호법상 금융분쟁조정 제도 (금융분쟁조정위원회)
🇨🇳 中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处理与纠纷调解机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 德國Finanzschlichtung / Ombudsmannverfahren (z. B. § 14 UKlaG, Ombudsmann der privaten Banken)
🇫🇷 法國Médiation financière (Médiateur de l'AMF / médiation de la consommation, Code de la consommation art. L611-1 ss.)
🇺🇸 美國FINRA Dispute Resolution / CFPB consumer complaint proces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