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 28 條(評議書之形式及送達)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評議委員會之評議決定應以爭議處理機構名義作成評議書,送達當事人。
- 前項送達,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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