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本辦法的制定根據是根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的第三十三條規定。根據這一規定,電子支付機構需要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具體來說,這意味着電子支付機構需要制定相應的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並按照該制度進行實施。至於該辦法的具體內容和規定,並未在提供的資料中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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