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3 條規定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執行,以健全專營電子支付機構經營。這意味著專營電子支付機構需要建立一套內部控制制度,並確保這個制度的有效執行,以保障機構的經營健全。 參考資料: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訂定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3 條,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執行,以健全專營電子支付機構經營。這個公告是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法規所訂定的,目的是為了強化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對內部控制的要求,以保障機構的經營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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