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得協助設置金融科技數位沙盒平台,鼓勵相關數據與金融服務模組應用程式介面等資源之共享,以利研發金融科技創新應用。
根據主管機關協助設置金融科技數位沙盒平台的第6條,該條款鼓勵金融科技相關數據與金融服務模組應用程式介面等資源之共享,以促進金融科技創新應用的研發。 根據參考資料,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發布了《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檢查指南》,其中提到了金融科技數位沙盒平台的設置與運作,並明確鼓勵金融機構共享相關數據與API資源,以推動金融科技的創新應用。 舉例來說,一個金融科技初創公司希望開發一個新的支付服務應用程式。他們可以透過金融科技數位沙盒平台,使用金融服務模組應用程式介面(API),共享金融機構的支付相關數據資源。這樣一來,該初創公司可以更快速、更便利地開發和測試他們的支付服務應用程式,同時也有助於提升金融科技創新應用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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