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已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如遇原服務機構裁併時,其月退休金由合併改組後之機構繼續核發。
根據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22條,已支領月退休金的人員,在原服務機構裁併後,其月退休金會由合併改組後的機構繼續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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