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19

快速跳轉
  1. 1.前條所稱逾期之各種應收款項,指除放款外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之各種應收款項。
  2. 2.前項所稱清償期規定如下: 一、各種分期繳納之應收款項,以繳納日定其清償期。但如保險業依契約請求提前償還者,以保險業通知債務人還款之日定其清償期。 二、應攤回再保賠款與給付,除再保險契約另有訂定外,以保險賠款賠付日定其清償期。 三、應收再保往來款項,除於決(結)算時估計之分出入再保業務款項外,以入帳日定其清償期。 四、應收票據,以到期日定其清償期。 五、應收保費,以保單生效日或契約約定延緩交付期限日定其清償期。 六、其他應收款,除應收收益以契約收款日定其清償期外,以入帳日定其清償期。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据《保险业资产评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帐处理办法》第19条的规定,逾期的各种应收款项指的是除放款外已到清偿期而未收回的款项。清偿期的规定如下: 1. 各种分期缴纳的应收款项,以缴纳日确定清偿期。但如果保险业按照合同要求提前偿还,则以保险业通知债务人还款的日子确定清偿期。 2. 应摊回再保赔款与支付,除再保险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保险赔款支付日确定清偿期。 3. 应收再保往来款项,除了在决算时估计的分出入再保业务款项外,以入账日确定清偿期。 4. 应收票据,以到期日确定清偿期。 5. 应收保费,以保单生效日或契约约定的延缓交付期限日确定清偿期。 6. 其他应收款,除应收收益以契约收款日确定清偿期外,以入账日确定清偿期。 根据上述规定,逾期放款的清偿期是根据合同约定的日子确定的。例子:如果一位客户分期付款,根据合同将款项分期支付,那么清偿期将在每次分期付款的日子确定。 参考资料: - 《保险业资产评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帐处理办法》 - 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和函件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 19 條規定:「前條所稱逾期之各種應收款項,指除放款外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之各種應收款項。前項所稱清償期規定如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