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業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規定係為他公司之從屬公司者,應編製關係企業合併關係報告書。
根據以上提供的資料,無法找到有關「財產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7 條」的相關資訊,因此無法提供針對此法條的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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