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合併關係報告書之編製及表達,應依本會所訂「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規定辦理。
財產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8條規定,關於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合併關係報告書的編製和表達,應遵循「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的规定。 根據資料提供的內容,無法找到相關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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