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人身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24

快速跳轉

公開發行股票之人身保險業有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須編製期中財務報告者,應依第二章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三號之規定辦理。編製季報時,得免編製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除本會另有規定者外,並得免編製第一季及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人身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4 條明確規定了公開發行股票的人身保險業在編製期中財務報告時應遵守第二章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三號的規定。根據該準則,編製季報時可以免編製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同时,除非本會有另外的規定,人身保險業還可以免編製第一季及第三季的合併財務報表。 舉例:根據財政部於2020年7月14日發布的《人身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4 條的解釋中提到,一家公開發行股票的人身保險公司在編製第二季的財務報告時,可以不需要詳細列出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這意味著公司可以簡化其財務報告的內容,只需包含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等基本財務報表。

  • 證券交易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人身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人身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4 條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人身保險業有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須編製期中財務報告者,應依第二章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人身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