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合併關係報告書之編製及表達,應依本會所訂「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規定辦理。
對於人身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8條的問題,我不知道有關資料,無法提供正確的回答。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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