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8條,保險業同業公會有責任制定共同的作業規範,以幫助其會員建立符合其風險狀況的資本適足性自我評估程序,並制定保持適足資本的策略。 根據資料,保險業同業公會應該要遵守這個法規並制定相關的作業規範,以協助會員確保其資本符合風險狀況,同時定期評估其資本是否充足。公會的職責是提供給會員一個符合規範的程序,讓他們能夠自行評估自己的資本適足性並設定適當的維持資本策略。 參考資料: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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