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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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人辦理本保險相關會計帳務作業應遵行之會計分錄處理方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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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您提供的內容,該問題涉及到「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4條」。根據該條款,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保險人應按照附件中所示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分錄處理方式進行相關的會計和財務資料工作。根據最新資料,我無法提供這項具體法規的範例。
- 業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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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