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28

快速跳轉

公證人不得為其本身利益及有利害關係之委託人執行公證業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28條的規定,公證人在執行公證業務時,不得為其本身利益以及有利害關係的委託人執行公證業務。這表示公證人在執行公證業務時,必須保持客觀中立的立場,不能因為與委託人有利害關係而影響公證業務的執行。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公證人的專業公正性,以及維護公證業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這條規定是為了防止公證人在處理具有利害關係的委託事務時產生利益衝突,並確保他們的專業行為是公正無私的。例如,在買賣房地產方面,公證人不應該同時是賣方或買方的代理人,以確保公證過程中不會有利益衝突的情況發生。同樣地,在處理保險相關事務時,公證人也不應該是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的代理人,以確保公證過程的客觀性和公正性。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公證業務的公信力和可信度,並保護委託人的權益和利益。

  • 公證人名詞
  • 公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 28 條規定:「公證人不得為其本身利益及有利害關係之委託人執行公證業務。」(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 2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