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34條的內容,當公證商業同業公會成立或改選時,需要將章程、會員名冊和理監事名冊分別報送給內政部和主管機關進行備查。此外,公證商業同業公會也需要在其網站上公開揭露會員名稱、資本額、營業所在地、保證金、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以及其他主管機關規定的事項。 舉例來說,假設某個商業同業公會正在進行改選,根據該公證人管理規則的要求,該公會需要將新的章程、會員名冊和理監事名冊提交給內政部和主管機關進行備查。同時,該公會還需要在其官方網站上公開公布新一屆的會員名單、資本額、營業所在地、保證金金額、投保的專業責任保險情況以及其他相關的要求。這樣做可以確保該公會的運作符合相關法規並提供相關的公開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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