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第 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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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第 16 條,如果公會違背法令或章程、逾越權限,妨害公益情事或廢弛會務等情事,本公會有權對其進行處分,包括警告、撤銷其決議或停止其業務的一部分或全部。而這些處分應該依據法律和章程的規定進行,並且在符合公益和社會相當性原則的前提下進行。 參考資料: - 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第 16 條
- 法令名詞
- 撤銷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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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