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5

快速跳轉

前條第二款所稱營業計畫書,應包括下列項目: 一、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之組織及部門職掌。 二、保、理賠、保全、精算、再保險及申訴案件之作業流程及處理程序。 三、有效辦理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之資訊管理系統,包括電腦系統連線之軟、硬體設備。 四、健全之風險控管機制,包括核保通報、再保險、準備金提存等之風險控管機制。 五、人員配置、管理及培訓計畫。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的保險公司在提出營業計畫書時,應詳細列舉以下項目: 1. 組織及部門職掌:包括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的組織結構、各部門的職掌分工等。 2. 作業流程及處理程序:包括核保、理賠、保全、精算、再保險以及申訴案件的作業流程和處理程序。 3. 資訊管理系統:保險公司須有效地管理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的資訊,包括相關的電腦系統連線、軟體和硬體設備。 4. 風險控管機制:保險公司應建立健全的風險控管機制,包括核保通報、再保險、準備金提存等措施來控制相關風險。 5. 人員配置、管理及培訓計畫:保險公司應制定人員配置、管理和培訓計畫,確保人力資源的適切配置、有效管理和持續培訓。 根據上述法規,營業計畫書需包含以上這些項目,以確保保險業者在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時的正確運作,以及提供給消費者可靠的保障。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第 5 條規定:「前條第二款所稱營業計畫書,應包括下列項目: 一、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之組織及部門職掌。 二、核…」(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