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內部控制、稽核制度與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係指管理階層所設計,董(理)事會通過,並由董(理)事會、管理階層及其他員工執行之管理過程,其目的在於促進公司之健全經營,以合理確保達成下列目標: 一、營運之效果及效率。 二、各項交易均經適當之授權。 三、提升從事保險招攬業務人員技能,公平對待消費者,並以明確公平合理方法招攬業務。 四、代收或代收轉付要保人之保險費與相關費用受到安全保障。 五、財務與其他紀錄提供可靠、及時、透明、完整、正確與可供驗證之資訊及符合相關規範。 六、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
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第 3 條中規定了內部控制、稽核制度以及招攬處理制度的定義和目標。根據資料中提供的法規和資料,我們可以解釋該條的內容如下: 根據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第 3 條的規定,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是由管理階層設計並通過董(理)事會批准的管理過程,旨在促進公司的健全經營,以確保下列目標的合理實現: 1. 提高營運效果和效率。 2. 所有交易均按照適當的授權進行。 3. 提升從事保險招攬業務人員的技能,公平對待消費者,並以明確、公平、合理的方式招攬業務。 4. 代收或代收轉付要保人的保險費及相關費用得到安全保障。 5. 提供可靠、及時、透明、完整、正確且可供驗證的財務和其他記錄,符合相關規範。 6. 遵守相關法令和規章。 根據這些目標,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和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確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規性、提供足夠的培訓和指導以保證業務人員的專業能力和道德操守、確保報酬的公平合理、落實風險管理措施、建立資訊處理及內部審計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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