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之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於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填具變更申請書連同有關文件各三份,向本會申請變更登記。
根據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第10條,當證券交易所會員制度的登記事項有變更時,會員需要在變更後的十五天內填寫變更申請書並連同相關文件提交給證券交易所申請變更登記。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公司發生變更,例如公司名稱或經營地址有所改變,該公司需要在變更後的十五天內填寫變更申請書並連同相關文件提交給證券交易所,以進行相應的登記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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