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應將每日成交之有價證券名稱或代號、數量、價格及買賣雙方證券商代號,依本會規定之期限及方式揭示之。
根據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第26條,交易所應該按照本規定的期限和方式,揭示每日成交的有價證券的名稱或代號、數量、價格和買賣雙方的證券商代號。這個規定的目的是確保交易所及時公開和透明地提供有關成交信息。例如,交易所可以在官方網站上或其他公共場所發布每日成交概要或交易報告,包括有關有價證券的基本信息和交易數據,以幫助投資者和證券商獲取所需的市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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