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72.05.26 訂定) 第 20 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設置投資研究、財務會計、內部稽等部門。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20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運作時應該設置投資研究、財務會計、內部稽核等部門。這些部門的設置是為了確保該業務的正常運作以及風險管理。投資研究部門負責進行市場研究和股票分析,以提供投資建議。財務會計部門負責處理財務報表和相關的會計事務。內部稽核部門則負責監察與審計公司的內部控制和遵從規定的情況。 參考資料: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暨修正條文)》 - 證券期貨局網站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72.05.26 訂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