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法規(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可以得出以下解釋: 1. 證券商在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時,需要經主管機關的核准才能進行。 參考資料:《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第2條 2. 融資是指證券商向客戶提供資金;融券是指證券商向客戶提供證券。這兩者在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中具有不同的定義。 參考資料:《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第2條 3. 主管機關可以根據國內經濟、金融情形和證券市場狀況的變化,來限制證券商申請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 參考資料:《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第2條 以上回答的資料來源為《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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