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 53 條

  1. 1.第一上市(櫃)公司募集與發行轉換公司債,準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章第二節之規定。
  2. 2.第一上市(櫃)公司募集與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準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章第三節之規定。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3條規定,有兩個相關規定: 1. 對於第一上市(櫃)公司募集與發行轉換公司債,可以適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章第二節的規定。這意味著必須符合該節中的相關規定。 2. 對於第一上市(櫃)公司募集與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可以適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章第三節的規定。同樣地,必須符合該節中的相關規定。 根據資料中提到的參考案例無法找到關於《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3條的具體資訊,因此無法提供進一步的解釋或範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