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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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說明書編製之基本原則如下: 一、公開說明書所記載之內容,必須詳實明確,文字敘述應簡明易懂,不得有虛偽或欠缺之情事。 二、公開說明書所記載之內容,必須具有時效性。公開說明書刊印前,發生足以影響利害關係人判斷之交易或其他事件,均應一併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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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所提供的法規,「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 2 條」規定了公開說明書編製的基本原則。這些原則包括: 1. 公開說明書所記載的內容必須詳實明確,文字敘述要簡明易懂,不得有虛偽或欠缺的情事。 2. 公開說明書所記載的內容必須具有時效性。在公開說明書刊印之前,如果發生了足以影響利害關係人判斷的交易或其他事件,都應該一併揭露。 根據資料提供的法條內容,我無法找到與參考資料有直接相關的範例。
- 利害關係人名詞
- 揭露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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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