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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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準則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一百零一條準用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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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條,該準則是根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17條第2項及第101條準用第17條第2項規定所訂定的。根據最新的參考資料,尚無法提供與這一法條有關的特定範例。
-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法規
- 第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一百零一條條文
- 第十七條第二項條文
-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 17 條條文
-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 101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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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